请问“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有本质的不同的“定金”有惩罚性的
定金属于对民事行为的保证,交定金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订金属于订货款、预付款,没有上述性质。
定金属于对民事行为的保证,交定金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订金属于订货款、预付款。
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交付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订金,有订立合同成立的意思,一般适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订金在合同成立后即转为合同货款。
收款方,定金更有利。付款方,订金更有利。
区别大。
定金是法律概念,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款方违约,双倍返还。付款方违约,不予返还定金。
订金是预付款。没有担保性质。这都是制约双方的,如果希望有担保性质,就签署定金。
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交付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订金,有订立合同成立的意思,一般适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订金在合同成立后即转为合同货款
定金责任:收取定金一方违约,交定金一方有权要求退双倍定金,交定金一方违约的,收定方方有权不退定金。
你好,一般法律上规定的定金罚则是这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