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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放高利贷的且办理了网签后又出售

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放高利贷的且办理了网签后又出售 开发商为融资,将开发的大部分套房屋以每平米一千八百元左右的价格抵押给放高利贷的,且为其办理了网签。利息为3分到5分之间。这些被抵押的房屋有网签前出售的有网签后出售的。真正买房人手里有的是三联收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属于期房,未进户。现在开发商资不抵债,已投案。刑警队正在立案侦察。请问这种情况法院判决结果会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期待真理2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0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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