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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我还有说理的地方没

我还有说理的地方没 我初审是被告。告的不是我在的公司名。我只是个打工的。在原先那有我写的验收单,还有一支票单。我缺席审判,让我赔公司欠的钱。1月20日我上诉中法败诉后,4月27日我账面钱都让法院提走了。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我在07年土建工程师工作。这公司是个挂靠单位。说是早已注销了。我现在说出单位地址,当时的管事人有用没。我能怎么办。上哪说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廖福胜(北京)
提问时间:2014-05-0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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