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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爷爷过世留下市区房子1套,过世之前由两个儿子负责赡养送终,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

爷爷过世留下市区房子1套,过世之前由两个儿子负责赡养送终,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 爷爷过世留下市区房子1套,过世之前由两个儿子负责赡养送终,房子由两个儿子继承,还有3个姑姑都在协议上签字放弃继承权,但是后来房产证上只写了叔叔媳妇的1个人的名字,土地证上是叔叔夫妻俩的名字,听爸爸说因为这样可以省公正费所以就没加爸爸的名字,我不知道如果叔叔黑心想独吞房子的话,那爸爸还能追回属于自己的那1份吗,怎么做?期待您的答复,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4-05-03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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