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肇事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法
肇事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法 2014年4月4号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电瓶三轮车搭载2人上坡未成,倒滑坠桥,桥下水深2米左右,事故造成2人机械性溺水死亡。后经交警队证实为三无车辆,并承担全部责任。肇事者在本事故中没有受伤,由于车门是在外面用插销插上的,而肇事者在出事后并没有将车门打开。导致2人溺水死亡。我认为肇事者在本事故中没有做到及时对乘客实施救助措施而延误了救人时间,才导致2乘客溺水死亡的主要和重要原因,是不是可以认定为过失杀人?? 事故中交警队给出的2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赔偿共计60万,现在只给了丧葬费,并且还在交警队耍赖,地上打滚说被害者家属要逼死他。其余的一分没给。肇事者今年61岁了,现在是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阶段了,他可能判几年缓刑几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10785……(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4-05-02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