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其配偶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其待遇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其配偶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其待遇 我是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的配偶,现在单位房改,不让享受他原来还在的时候的房改待遇,其中包括付县处及50年工龄待遇,请问他们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们怎么去争取我们的权利!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RjK2160(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0-11-02 08:4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VIP
2010-11-02 09:36
单位内部福利住房政策纠纷,法院不受理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参加过抗日战争的离休老干部去世后生前享受的残废金老伴还可以继续享受吗?
3个回复
抗美援朝老兵退休后是否可享受离休待遇
1个回复
农村女嫁城市后,是否可以享受本村的待遇
5个回复
我们是否也可以享受教师待遇?
0个回复
我跟前夫离婚后`已经在婚,前夫的户口还在我村,他是否可以享受本村的待遇?
4个回复
老干部离休待遇问题是否可行政诉讼
2个回复
户口农转非以后是否可以享受村里的正常待遇
2个回复
关于1950年参加工作的老干部能否享受退休转离休的待遇?
0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