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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我于2012年8月13日与前妻办理结婚登记,同年按揭一套二手房(38.7万),其中首付前妻出8万,我出6万,办理房产登记后房贷全部由我出资(1650元/月),于2013年12月4日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她的所有收入都没告诉我,更别说拿出来共同维持家用了。由于我负担自己母亲和幼女的一切费用,我也没给过她什么钱,关键是她收益差不多是我的两倍。现在我想咨询房产该怎么分?我是否有权要求她打印收入流水清单并分割共同的收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7987……(重庆)
提问时间:2014-04-3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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