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工伤死亡,儿媳独占抚恤金
起诉到法院要求获得属于自己的部分
你好,起诉要求返还自己所有的份额
去法院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数额。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你儿媳无权一人独占抚恤金和赔偿款,如果调解无果,只能向法院起诉要回。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您要收集儿媳独占抚恤金的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根据与死者的亲近和依赖程度分割,父母子女多,配偶少。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可诉讼要求分割。
起诉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