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没有结果怎么办?
这是可以查找的
积极查找线索
你好,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原则上 要找其财产 通过查扣的方式执行 其工资也是可以查扣的
如果没有财产 那么就申请居留 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 同时申请失信程序 会妨碍其生活 如贷款 买房 出国等
办法还是有的
有疑问 需要帮忙 可以随时联系
积极查找线索
已经执行了,不会过时效。
可以找被告或其财产。
可以向法院提供新的财产线索
这事主要还得看你自己,你一定要积极,经常与办案人员沟通,提供债务人的财产信息。
向法院提供新的财产线索
您好,建议与法院协商解决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你好,可以向法院提供新的财产线索要求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