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告我强奸未遂,冤枉啊!!!
告我强奸未遂,冤枉啊!!! 到洗浴去洗澡,洗完澡,叫了一名按摩小姐,小姐进屋之后将门锁上,进行按摩,聊得挺投机,我跟小姐说:出去喝点酒,她说:我们洗浴这就有,我说:那好吧。在喝酒过程中我们聊得很来、很投机(其实陪喝酒也是按小时收费的,每小时一百多),之后她向我索要联系方式,因为她当时身上没带手机,还特意出去取得手机,取回手机之后给我发短信(你好我是酒友,嘿嘿),喝完酒之后又回到房间准备按摩,回到房间之后她就开始逗我,之后她说:我陪你这么长时间了,给我拿1000元钱,我当时很惊讶,拒绝了。之后她要打电话找洗浴的负责人,我没有阻拦,洗浴负责人来之后敲门,我给开的门,进屋就问怎么回事?我就把情况都说了,她一看到负责人来了就哭了,之后洗浴负责人说那拿1000元钱吧。之后到洗浴一楼吧台,我只把我消费的钱款进行了结算(包括陪我喝酒的钱),那1000元钱我没给。之后就来了几名男子把我拽到门外对我进行殴打(已做诊断和照片)。被打之后我越想越来气,之后我就向公安机关主动报了案(做完笔录马上就要走了),但得知我报了案之后,小姐又告我强奸未遂。之后就没走了,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当时我被打的晕头转向,公安机关还说:你们单位领导也都来了,签了吧,签了就放了你,当时我已经在公安局待了10多个小时了,也想尽快回家,没有仔细看笔录,迷迷糊糊便签了字,被取保候审。后来我才得知问题的严重性,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哭笑不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iga……(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04-30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