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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欠条加手印

欠条加手印 在开玩笑的情况下,A给B写了张欠条,并按了手印。著名是精神损失费,目前无力偿还,等日后结算。如果以后B起诉,要求A给钱,A是不是没有胜诉的机会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81677……(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0-11-01 17: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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