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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我2010年以三囗之家申请经济适用房,我是申请人。2013年12月获得认购一套经济适用房

我在广州,我2010年以三囗之家申请经济适用房,我是申请人。2013年12月获得认购一套经济适用房 我在广州,我2010年以三囗之家申请经济适用房,我是申请人。2013年12月获得认购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产权为夫妻两人名字,首期款已付,2016年10才收楼,正适的合同未签和房产证未办,我现与丈夫因事准备离婚,离婚后房子会不会被收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4-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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