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债务追讨
民问个人债务纠纷
民问个人债务纠纷 有一个人于1999-2004年向我父亲共累计借了我16万元,借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前几次索要时,他说没有钱还,并口头给了个还款时间,每次索要他都推时间,后来这个人就找不到了,今年找到了这个人,但此人以过了时效性为借口,拒绝还款,请问律师,这笔钱真的因为时效性而没法追回吗?这是父亲一辈子的血汗钱,难道就因为这样一个时效性而白白丢失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iuqy2……(宁夏-石嘴山)
提问时间:2010-11-01 14:4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0-11-01 14:51
答:从承认或者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经过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个人债务纠纷
9个回复
个人债务纠纷
1个回复
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3个回复
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0个回复
个人债务纠纷
4个回复
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3个回复
个人买卖债务纠纷
6个回复
债务纠纷中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3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