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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和员工安装广告费,被霸道的地摊贩群欧,结果他们告我们要2万元的费用

我和员工安装广告费,被霸道的地摊贩群欧,结果他们告我们要2万元的费用 我和员工外出安装广告牌霸道的地摊小贩不让搭脚手架,然后双方发生争吵,两个小贩是亲兄弟,其中一个先将我推倒在地用脚在我身上乱踏,然后旁边的四五个小贩一起打我,我在地上捡了手钳子乱伦,怕他们把我打的更厉害,然后他们一起上去打我的两个员工,其中一个员工用脚手架把一个手架破了,双方互打,之后他们一人住院检查说右手第五根手指骨折,还鉴定为轻伤,他们现在把我告到法院,要我赔2万多元,我实在想不通的是我被打倒在地的高度加上火钳的高度也打不到1.8米高的他,他声称是我用火钳打他的头部时他用手护头时我把他的手打伤的。这不符合事实,不知是他们和我的员工打欧时打伤他的手还是我打伤他的手,还要追究我的刊事责任。请问他们要求赔偿的钱我应该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095……(宁夏-固原)
提问时间:2014-04-2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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