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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转让
门市转让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门市,本来想在下个月8号转让给他人,我们之间还写了张字据,大体意思是受到某某定金1000元,若到了11月8号某某不交买门市的钱,1000的定金则不予返还。现在我又不想转让给他了,我把1000的定金返还给他,这样做行不行?我还需要给对方违约金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HSN3772(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1-01 11:5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小学徒
2010-11-02 10:56
你们约定是定金,按照定金罚则,你如果违约的话需要返还对方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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