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这种自书遗嘱的法力效力如何?
这种自书遗嘱的法力效力如何? 我有一房产,是按揭贷款买的。买房6年后我再婚了,婚前我有一女儿,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时按揭贷款未还清余额是20万。我现在得了突发性心脏病,为防不测,我想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我到公证处咨询,答复说我这种情况公证要现在的妻子一同来。我不能让现在的妻子知道我留遗嘱的事,所以我向律师事务所咨询,留下自书遗嘱的法力效力如何。律师说要做一个两人以上的见证,这样法力效力更大,而且未还清余额的20万是属共同财产。20万属共同财产我能接受,但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上看到,代书遗嘱才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没有说自书遗嘱还要见证。请问我的自书遗嘱是不是做了见证才更有效?如果是,见证费用多少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re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1-01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