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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男友分手后,处理共同出资的房屋问题

与前男友分手后,处理共同出资的房屋问题 律师您好,前朋友和我在未登记的情况下共同出资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写明各占50%产权。房子的首付40万,他付了30万,我家出了10万,后来因种种原因,男方父母提出让我们分手。房子是由男方贷款,公积金也是男方在还,户主写的是男方。
现在我的主张是:卖房并退回我家10万元出资,原因是因为这房子离我家太近,碰见了堵心。但是男方不同意,他想要这个房子。
这房子是之前我妈给联系的,之前买的也便宜,房屋居间合同也是我妈签的。我想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让他卖房?如果我们去法院起诉是否能胜诉?如果委托律师代理的话,律师费大概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eecan……(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4-04-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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