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子拆迁问题
房子拆迁问题 96年申请房子翻修,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城建部门准批,规划部门因为认为住房在红线内即将拆迁不予批示,但因为是危房,住人很危险,在当时仍然翻修扩大了20多平方米。97年政策出台取消红线,多户人家申请规划部门都准批了,但是我们并不知晓故而没有补办手续。今年住房拆迁,拆迁办与开发商对翻建多出的20多平方米不予认可,请各位能够帮忙提出方法对策,如何能够争取自己的权益,谢谢!注:本人在拆迁区的某个事业单位工作,现拆迁问题上报到区委书记后对我进行停职,在对其行为不合法提出异议后,今被按照借用的方式调到拆迁办辅助工作,使我的家人很为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Fq2449(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11-01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