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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非正常录音(偷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非正常录音(偷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您好,我由于使用眼药水导致双眼受伤,现在药店和药商均不愿承担责任。要求我必须出示眼药水和眼睛受伤有直接联系的证据。到医院检查时,医生说我的眼睛确实是被眼药水灼伤,但却怕承担责任,不愿写下书面信息。所以我将医生的话进行了录音,这样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e927……(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4-04-26 22: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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