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租问题

房租问题 我之前在烟台租了一间房子,当时房子正在装修。我只是付了2000元押金,房东也没有说装修到什么时候,后来我回老家。房东因为没有联系上我就私自把房子转让给了别人。这样的话,是我的责任吗?我的押金是否可以要回来呢?我付了押金还有当时的押金单据,有房东的签字。只是说如若不租,押金不退。可是,我也没有说不租啊。他就给转租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dzj(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4-04-26 16: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