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婚前房产公证
关于婚前房产公证 张律师,您好!
男友2013年买了房子,写在个人名下,现在计划2014年5月结婚,希望婚前将房产公证为共同所有,也看过网上的一些赠与协议不需公证,只要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即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也是可以反悔的,这样的话,如果未来一旦发生离婚等不愿出现的事情,这个赠与协议等于是一纸空文。所以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如何能让协议长期有效?希望您能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gy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4-26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