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墙头的安全隐患
你可以自行修理,在修理好之后拿着修理好的发票,将其这个小区起诉,要求支付修理费。
但是你这样牵扯到一个问题:这个小区有没有业主大会。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可以要求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排除危险妨碍。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与现有房主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至法院。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建议请求相关部门协商。
建议还是先找到该家属院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看能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排除危险。
你说的问题是个问题,它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从你说的情况确实存在产权不清,无人管护事实,但不能因此就听之任之,这种情况政府有责任解决,或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再跑跑政府,必要时请记者到现场拍照,曝光,采用非常手段倒逼政府作为,促成问题解决。 我的补充: 2014-04-25 15:52
与其相互扯皮,推诿,任由危险存在,倒不如考虑启动维修基金,寻求政府帮助,两个小区合力改造这一围墙。化解风险,共享和谐。
我的补充: 2014-04-26 11:31咨询容易,解决起来很难,看来你咨询的问题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并将继续难以解决,难点在于大家是都说都不管,目前围墙所有权理论上明确,操作难度大。你是个热心人,为大家努力就好,也别着急上火,不是那么rong yi解决,任重道远。
可以要求物业维修。
要求改院落的所有权人消除危险,如果他不配合,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消除危险。
两院业主合力找规划、房管局
既然属个人所有,由所有人承担责任
先与现所有者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以考虑诉讼途径解决。
协商无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已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本应由责任人及时维修养护,但责任人已经不存在了。依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所在的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物业区域的法定监督管理单位,在没有物业公司的情况下,应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后向房管机关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处理。
某单位有管理义务。
若要尽快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提出处理申请,要求其处理。
可以诉讼
继续找城建,城管部门,要求解决。
1、召开业主大会集资维修(一堵墙价值不高的);2、无法召开业主会,负责的业主可以在围墙周围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3、继续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反映;4、请记者调查采访报道政府不关心人民群众安危,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事实;5、打市长电话投诉反映,或者向上级政府投诉反映。
你好,建议同物业协商处理。
与现有房主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至法院。
可以向当地所在辖区的居委会反映,
自行维修,然后让责任人承担费用
起诉对方小区全体业主
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