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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赡养问题

遗产继承、赡养问题 遗产继承人共5人,为配偶及4个子女。
1、其中3个子女放弃继承权,是否要签署放弃声明或是在遗产分配协议中注明分配情况,各方签署后公证生效。
2、配偶与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分别继承遗产的3/5和2/5,考虑到房屋的不可分割性和使用的便利性,由配偶向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支付对价,之后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否合适。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为二级智残,上述手续办理是否存在法律问题?用法定继承手续办理房屋过户还是要其他的东西?是否要交税?
3、由于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为二级智残,无自理能力,其继承的现金遗产及房屋转让对价,以其现任监护人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供该子女日常生活,是否合适?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唐妹tm(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4-2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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