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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的问题

关于房子的问题 我家原来有自己的房子,后来是大占钢铁的时候国家把我家的房子拆迁了,后来我们当地的城管证就安排我们住进了居民点,由于我的父母没有文化,当时也不懂这些政策,所以当时没有要任何手续,{现在是属于房管局的房子了],后来我的父母都已经过逝了,留下的这个房子是我在居住,但我的老公单位原来单位也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我和老公有婚姻关系,现在这个居民点的房子是危房了,房管局说了,我有自己的房子,所以这个房子就无条件的退还给房管局了,如果我自己没有房子,那他们也就安排我住现在的公租房,我想问问,难道我父母留下的这个房子就这样没有了吗?请问国家是否该陪赏一点才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j258(重庆)
提问时间:2014-04-2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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