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我上诉的法院法官一定要我签字,他的做法是否错误
关于我上诉的法院法官一定要我签字,他的做法是否错误 车辆所有人是本人,结婚前购买个人财产。但是自己开车很少,基本上是丈夫在使用。去年我们感情已出现破裂,2014年1月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还有经济案一起。
这起事故是2013年5月份丈夫开车的,有报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今年我一直住在娘家,这一星期事故的电瓶车被撞者起诉车主和开车者,就是我和我丈夫。在我去法院签字时,那个法官一直叫我代签丈夫的名字,还一直向我们说明有2000元的车辆鉴定费,900多元的其他费用,还有那电瓶车主的医药费等。我已经签了自己的名字,而我和我家人不愿意代签我丈夫的名字,法官一直强调说你们是夫妻呀。
当然我和我家人一直反对不代签他的名字,那个法官就说既然这样,你女儿下次开庭也不用来了,就是说本人不用去了。还说我们的离婚案他看了下,是我没主见(丈夫赌博,高利贷,当时吵架他父亲拿剪刀,他拿刀威胁,是问怎么可能不会想到离婚,而且离婚也是公民的权益,欠我父母几十万,所以在打离婚案还有经济案)。那个法官说不签字可以,那么这个2000元的车辆鉴定费还有其他等等费用,他的意思是只要我们答应承担这笔费用,那么不用签字也可以的??我家人极力控制自己不在主语上严厉反对说话,他还有一句话,说离婚时间有长的也有短的,说不好的。还说你们到底听我的还是听你们自己的。语气很来历,请问这样的人能做法官吗??!!
请问关于我丈夫的交通事故,我是车主,法院的开庭车辆鉴定费是否需要我承担?而我是否可以代签字?是否有人离了二十几年的婚法院才判离?在经济案中,法院判丈夫确实欠我们几十万,应该由法院帮助我们讨回?还有这样的交通事故案中,我的车至今在丈夫那不肯归还于我,法院是否能够帮助我找回车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49986(浙江)
提问时间:2014-04-24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