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生宿舍盗窃,归还后该如何索要赔偿?
学生宿舍盗窃,归还后该如何索要赔偿? 事发当天下午五六点左右,我和舍友共三人回到宿舍,打开柜子时发现挂在柜门上的肩包里的钱包丢失,当时柜门完好无损,之后报了警,并且延误了我回家坐火车的时间,导致火车票作废。事后十一长假过后回到宿舍,阿姨找我谈话时,怀疑钱包是被我好友所偷,因为我的柜门钥匙有把备用在抽屉里,只有她一人知道这把钥匙在哪,于是施计用QQ改了心情,结果当晚此好友找我承认,说是钱包是她所盗,里面有900元人民币、三张银行卡和一些纪念性物品,包括一些火车票、各地门票和发票,加起来已经上万。她把现金拿走后把钱包扔到了别处,卡里的钱没有丢失。在宿舍主任的见证下此好友还我1000元人民币,说卡等我身份证下来重新补办,此人让我撤案,但我一直处在被动之下,且此人只将900元现金归还于我并多加200元现金,因为当时十一前回家她还借我100元现金,由于我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妥,三张卡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来。但钱包里剩下的银行卡及一些纪念性物品全部丢失,这样的话,我能否还能要求她赔偿我的损失,损失都包括哪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1224……(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10-30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