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法律责任认定
法律责任认定 一天我回到家门口,发现门口有一堆垃圾,就问在门口歇着的东邻居:"是谁家倒垃圾了,弄的门口这么多垃圾也不扫。”东邻居说可能是“郝家”,我说掉了门口垃圾也不说给扫。这时正在门口也倒垃圾的西邻“王家”听到了,喊了一句告诉你不是我,少在那骂。我冤屈的说谁骂你了,这时西邻王家拿着手中的农具向我家走来,一边走还一边骂,向我招呼,我怕他伤到我,我与他同时都抓着农具,结果他说:“给给给你打我,”我说我不打你,顺手把农具扔到了一边,然后又开始互骂起来,突然他动手给了我一拳,我们俩就开始了打了起来,很短暂,我就把他一脚踹到打了几拳,这时王的老婆上来把我拉住,王趁机起身去拿农具要打我,我起身就跑,她老婆上去就拉"王",在他俩人十几分钟的拉拽中还不断的骂我,我也反骂。后来经邻居的全拉都散了,后来事就来了。说他胳膊断裂,让我看病。请问懂法律的朋友,我应该负法律责任吗,我承诺一开始并没有先用刺激的语言去讽刺他,当时我没以为是他弄的我家门口一堆垃圾,在我与东邻的交谈中他可能误以为我骂他,才冲到我家门口与我打架,因为身体优势我没手大伤,可当时他也没受伤没见血。请问我负法律责任吗,负多少?为什么?在这起事件中我算不算正当防卫,我个人认为是他来的我家门口,拿这他的农具,他先动的手,就算我拿他的农具废了他也算我正当防卫对吗?
哦对了,我是23岁,身体强壮。王家是40多岁,身体瘦小.所以我占了上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ckso……(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9-03-0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