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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村卫生门诊医生将患者输液治死

村卫生门诊医生将患者输液治死 2014年4月20日上午11点50死者独自开车去诊所进行就医,检查什么病症家属不清楚。诊所医生为死者进行输液,后期该医生陈述输液成分是舒血宁和氯化钾,在死者输液过程中诊所医生本人进行出诊,未对死者输液情况进行时时监护。并且该诊所无其他医护人员。下午13点28分家属接到第一通知告知死者死讯,家属赶到现场后,见到死者已经身亡。死者躺在床上,脸色紫青,头部右侧有一个大包,身体上有大片紫癜,嘴角有干状白沫,嘴唇紫黑色,前胸衣服湿透。之后死者家属陆续赶到,进行报警,警察赶到后,告知家属由卫生部门解决。(据知情人了解该门诊医生小学四年级学历,证件是不正当获取,但现在并没有事实依据)死者生前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不会吸烟不会喝酒。

现在死者已经进行尸检 但尸检结果卫生局说需要45个工作日。我们想对剩余的药液和血液进行检验,但卫生局不管,说家属自己去检验。这个检验该由谁去检验?我们不知道现在该找律师还是对药物进行检验,或者只能等尸检报告出来以后再去请律师打官司?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希望各位律师专家能给一个合理的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HXyy(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4-2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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