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 某甲骑摩托车带着乙去上班,在过一十字时,被后来的一轿车从左侧超车往右拐时,撞上坐在车上的乙方的腿,该娇车启动时还绿灯刚显示,且该轿车向右行驶也未开启转向灯,随后该车逃跑了。当摔倒的甲从地上爬起时才发现乙方的腿撞坏了,赶紧将乙送往医院治疗。由于当时天太黑,甲乙双方都未看到轿车的车牌号。现在乙方在院治疗,因未找到肇事车辆乙方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在院的治疗费,请问在这起事故中甲方应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如果承担应承担多少为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gD9758(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0-10-30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