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公司为公司员工租房,当时签合同为一年,交了半年房租,押金5000元。(租金须提前一个月缴纳。自签约起,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双方因可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20天前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2010年6月5日签的合同,10月开始员工全都调去外地,10月20号左右我通知房东说房子不再租了。现在房东不仅要扣除11月5号到12月5号这一个月的房租,还要从押金中多扣除一个月房租来。她的做法我觉得很不合理。我该怎么办?找谁解决这件事?请求律师朋友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碌碌(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0-3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