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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伤人

无意伤人 在一年前我在某个工厂里上班跟同事发生口角`我用刀砍伤对方`事后经过调解~我付医药费还有营养费等~`而且双方同意签了民事处理书~事后一年了~!我现在的问题是我想把这医药费的清单和民事处理书丢掉~!不知道可以不?如果我丢了~!我就是怕他那一天来找我索赔~~!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KH76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0-30 13: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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