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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中特别约定的违约金

合同中特别约定的违约金 公司性质是造价事务所。公司给每位新员工的合同都有特别约定和违约责任。烦问这特别约定和违约责任合不合法,能否引那些条例驳斥?
特别约定: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连续工作满五年,乙方按其在甲方工作的工作年限按每年一万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违约责任:若乙方上一年度在甲方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或乙方假如甲方工作,乙方应按人民币三万元整支付违约金。
希望有能驳斥的点及法律条例,不希望只说约定违法了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欲说欲忘言(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4-04-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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