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人身损害
喝酒闹事
喝酒闹事 张三和李四一次在一起喝酒,发生了冲突,打了起来,张三没有打过李四,就叫来了王五和刘二帮忙,结果把李四打成了脑部轻微出血,李四在医院治疗的花费,全部由张三负责,现在李四出院了,向张三所要6万元的赔偿,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温开水(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0-10-29 17:0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仁山
2010-10-29 22:48
不合理,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经常在家属院喝酒闹事怎样处理
1个回复
喝酒闹事
2个回复
喝酒蓄意闹事
4个回复
喝酒闹事··``
2个回复
我是工地的负责人,当地的来这里闹事。他们要打我,我反击把他们打成轻伤。请问法律会怎么判定?
2个回复
在亲戚家喝酒并双方动起手来,责任谁负
2个回复
请朋友喝酒,朋友在回家途中出现车祸我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个回复
关于喝酒死亡的问题咨询
3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