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了,婚后一年时男方拿走了当初订婚时给女方的衣服钱3万首饰钱3万和娘家人结婚时给女方陪嫁的2万
这是可以要回来的
可以要回来,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要回一半
你好,如果是彩礼的话,离婚后可以归属女方。
可以的。协商无果,起诉解决。
诉讼提出诉求。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有证据,可以。
需要有男方拿走这些钱款的证据,否则,难以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有权要回
有权要回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可以主张要回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要求分割,但如果已经在婚内花费出去,原则上是无法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