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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违法

这样是否违法 某公司以产品优势同做广告为由同我店铺签订合同,我店招牌给予其做广告,每月给与补贴,并收取我方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等复印件盖上我店公章,对推销公司产品没有强制性,倘若A公司以我店方式向其他店铺签订一样合同,签多之后A公司在我方不明情况下向以我方为其下属实体店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大额赁款后逃离,我方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4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4-19 19: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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