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至人轻微伤的处理办法
至人轻微伤的处理办法 10月2日,老张与同村老王发生口角撕打,老张儿子赶到后,将老张拉走。但老王报警称,老张与其子共同打了他。还找出一个证人做证。。派出所之后没有找到老张与其子了解案情,老张在从侧面得知后。主动于9号到派出所反应情况。得知,老王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于是自已也去做了鉴定。结果也为轻微伤。并有证人到派出所证明,确实是两人撕打。老张儿子未打人,只是将老张拉走。。但派出所不采纳老张的鉴定和证人证言。出了给予老张及其子拘留,罚款的处罚。请问杜律师公安机关的处理有问题吗。。如果处罚决定已下,老张不服,有什么解决办法。目前老张还有别的目击证人,证实实际情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案件咨询(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0-10-29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