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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达不到标准,我要求判实刑,法院会怎么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达不到标准,我要求判实刑,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于2013年8月7日凌晨上班,上班期间因“打人者”,领的几个女人前来开房﹙单位公务活动﹚,前台服务员让她们出示身份证,她们不给,还恶语伤人,将该员工骂哭了;在另外一名员工调解时,“打人者”出手打伤这位的鼻子。我介入调解,“打人者”等人继续出言不逊。同时有其他客人前来办理手续,在本人给客人办理手续时,突然被“打人者”拿起前台的指示桌牌用力砸到我的头部,经医院确诊为左额凹陷性骨折,进行了开颅手术,住院一个多月,养伤半年多。
此外,被告的人身伤害侵权,经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构成轻伤,由司法鉴定所评定九级伤残。造成了原告身体的伤残,其肉体、精神受到很大伤害,今后已经部分丧失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其职业受到许多限制,交际受到很大影响,还会由于头部和眼睛的变化,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造成伤害方在治病期间到现在,一直没有关心问询过伤者,治疗费和其它费用也没出,他们单位也没人露过面,半年多了派出所没有处理出结果,公安局和检察院也没拘留,而打人的人一直逍遥法外,他们根本没有悔过的表示和态度,给我们家庭和本人在工作、经济和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影响和伤害。所以我们要求司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给造事人应有的惩罚和对我们伤害的补偿。刑事附带民事责任。法院这样判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6973……(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4-04-18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