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调岗,劳动仲裁跟企业是一伙,怎么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纪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司法解释四对此问题有不同态度,会议纪要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调岗不违法的,但是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协商不成的,可以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请采纳。。
不服仲裁结果可以起诉。
是你的方式不对,不是劳动仲裁局明显偏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