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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2014年4月10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派出所出警在南油第一工业区服装城抓聚众赌博,在抓捕的过程中赌徒逃跑,赌徒在逃跑中撞伤了工业区正在上班的清洁工,造成该清洁工头部受伤严重。  请问是派出所还是赌徒负责任,现伤者在南山医院治疗,伤者家属和赌徒家属各出了一部分医药费,赌徒现被拘留15天。  请问后续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由谁来负责赔偿,需要做法医鉴定吗?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D21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4-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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