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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卖掉了,公司让员工签1份,自愿协商补偿登记表,让员工先记名然后再与协商

我们公司卖掉了,公司让员工签1份,自愿协商补偿登记表,让员工先记名然后再与协商 我们公司卖掉了,公司让员工签1份,自愿协商补偿登记表,让员工先记名然后再与协商,不知公司这么做合理吗?员工因公司开初不合理的条件己罢工几天了,现公司出1份公告说如果不签协商的也不复公的,厂里就算员工矿工己自愿离职处理,不知道厂里有权这么做吗?如果协商不满意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协商补偿按劳动法又是怎样补偿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4-18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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