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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年**交友不慎,而引起的惨剧………………

未成年少年**交友不慎,而引起的惨剧……………… 我弟和A有点误会,我弟相约A到茶楼想解开误会,谁知被A的朋友B等人打了一顿(A和B没有在一起),我弟打电话让他朋友C过来。B和C遇上了,因口角打起来了,C捅了B一刀(我弟和他朋友在二楼,不在场),当时他意志还很清醒,他朋友没有打120,而是抬着他走了5里到医院,医院因亲人不在不让进手术室,等了一个多小时他家人也没来,最后报警后,警察签名才进手术室,进去时已经意志不清,最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我弟没有打人而是被打,杀人的C是我弟叫来的,但并没有叫他杀人,刀也是他自己随身带的,他俩发生口角的时候,我弟不知情也不在场,其中我弟该负什么责任?(这是年前发生的事,我弟被关了一个月多放出来了,交了5000取保后审,可是今天又被抓了,也不知道为什么?)2010/10/28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0000(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10-28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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