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法院如何审判?
关于法院如何审判? 我一亲戚偶尔在一工地上包了一些小的轻工活,叫了若干人帮他一起干活,由于某个人不留神从楼上摔下来死了,追究责任我哪亲戚承担一半,后来为了安抚死者家属我哪亲戚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跟那死者家属协商好赔偿的问题后,写了一个赔偿协议确定在指定日期内将全部赔偿金额(24万)付清,但是我那亲戚根本没法在指定的日期里拿出这么多钱来,毕竟也是靠两只手干活挣钱。于是东凑西借凑了8万先给了死者家属,余下的16万实在不是一年半载能拿的出来的,我哪亲戚一年收入也就3-4万左右还不包括平时的开销,家里劳动力也父母两个,孩子刚毕业工作都还没稳定。协议是写了,可是钱实在是没地方弄,该借的都借了。无奈之下我那亲戚找死者家属商量,余下的16万能不能分几年进行偿还。哪死者家属当时没同意,没几日就接到法院传票。我想问下上庭说明情况后,法院会怎么判呢?如果法院判必须一次性赔偿清楚,可我哪亲戚又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又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悲伤的农民(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0-10-28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