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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眼底出血,到医院做玻璃体切除术,经过6天的检验检查,各项指标均已正常

我父亲因眼底出血,到医院做玻璃体切除术,经过6天的检验检查,各项指标均已正常 我父亲因眼底出血,到医院做玻璃体切除术,经过6天的检验检查,各项指标均已正常。第7天也就是上月3月3十1号进了手术室,手术7十分钟下午6点钟出手术室然后回到病房。第2天早上医生查房我父亲感觉良好,视力能看到1米远。到下午两点多钟情况有点变化,病眼疼痛到午夜加剧。天亮也就是4月2号医生要求做2次手术,手术后1直没能减轻,到4月4号医生才确定为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为时已晚眼睛复明机率为0。后医院经过会诊,只能以保眼珠为目的。又过1个星期的治疗,医生说眼珠保不住需要摘除,到4月十4号又1次眼球摘除手术。根据以上情况,请教律师,从感染和治疗的时间上,医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4-17 13: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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