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于2010年08月07日我从老家至xx市在一家私企打工,工作性质为办公室资料员,试用期三个月,签有劳动合同。我在此工作了两个月多,一直都没有拿到工资。由于生计原因,期间我催促了几次,但甲方每次都是一而再的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一直未兑现。某日,甲方在工作上不顺心发脾气质问,我试图向其解释原委,但甲方根本就不听并且谩骂着让我滚出去,立刻就开除我,让我不要再来工作并带有脏话(之前甲方就一直有刁难我的举动和言辞,但由于甲方家属的协调劝说,于是我继续留下来在此工作)。既然甲方又如此,当时我就索要工资准备离开该公司。甲方让我先去交接工作,工资于xx日来领取。工作交接过程中,甲方家属不好好配合不放我走(该公司为家族企业),并且说如果不给他们做到底,就休想拿到一分钱。
人都是有尊严的,何况我只是一个外来打工的女孩子,甲方一而再的戏弄于我,这一次我离心已决!我告知对方:我是凭借劳动换取劳动报酬的,不发工资给我,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也是不可能之事。见此情况,甲方家属(与我交接工作之人)就同我凶起来并且将我赶出去资料室,说不用我交接工作让我立马走人,并且信口雌黄的说我休想拿到一分钱的工资,她锁上了门,我只有离去。但当我于同甲方约定好的那日前赴领取工资时,却连甲方的人影都不见,办公室门锁着,打电话不接。于是我发信息,后来甲方回信息找借口说我没有交接工作就走了,不可能给我一分钱的工资。
之后,我试图找甲方心平气和协商只想拿回我应得的劳动报酬,但一直都见不到甲方人影也不接电话。因此我只有通过法律的渠道来为自己争取一份权利和一个公道。
尊敬的老师们,是我错了吗?我具体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伊菲(宁夏)
提问时间:2010-10-28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