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轻伤鉴定的问题
关于轻伤鉴定的问题 我于2013年8月13号被打至鼻骨和上颌骨骨折,当时鼻部肿胀,流血,未在意,隔天后回家养伤.5天后经人提醒到区级医院拍片,片在在8月19号出结果,结果就是鼻骨和上颌骨骨折,21号我到泉州市180医院做了鼻骨复位手术,病历卡上写的是部外伤后肿胀、畸形、疼痛、出血,鼻骨骨折等。
半年后今天我报案去做伤情鉴定的时候,法医说:1、5天后才去医院拍片隔太久,期间发生什么都有可能。2、8天后去医院看,怎么可能还出血,实情与病历卡不符合。所以未能完成伤情鉴定,如果要做鉴定只能单独对我的伤害结果做,需要重新修改伤情鉴定委托书。公安局民警跟我说这样就做不了伤情鉴定。
请问律师我的病历卡和片子可以做伤情鉴定么?如果做完伤情鉴定,我那时一个礼拜后去医院看病的病历要怎么样说明我是被打骨折,我有同学当时在现场全程看见我被打这一过程!麻烦律师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068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04-1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