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外来媳妇嫁到上海,现已是上海户口,但我们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请问我的户口怎么办?谢谢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与户口无关,户口没有地方迁移,可继续留在原地。
户口如果你有地方签的话可以签走,如果没地方签的话,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
不要紧,不会被撤销。
你好,离婚与户口无关,户口没有地方迁移,可继续留在原地。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