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问题
可以投诉解决
家庭成员可以户籍不相同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变更
协商解决
可以考虑起诉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通常要求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建议协商解决。
你好,需要以房管局的要求,由其他有承租权人均同意,才可以变更承租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