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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租房押金

租房押金 在2009年11月8日时,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约定:租期为24个月,(2009年11月8日-2011年11月8日),并缴纳押金3000月作为房屋物品及水电押金,再合同约定退房后,退还押金。
并未在合同中写到中途退房将扣除押金
现在,我们想退租,请问,房东还能扣除我们的押金吗?

租房给我们的不是房子所有人
不过当时,租房给我们的房东提供了有房子的房权证复印件
合同上面写的是房主的名字,不过没提供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elly2……(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0-10-28 11: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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