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协商不成,您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解决
你好,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就是在福州起诉。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原告就被告,一般需要到其户籍所在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
你好,应该去对方所在地基层法院,即福州。
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在福州。不在北京。
你好,需要在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