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一家五口本来过着幸福的生活,因男方有第三者,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也同意。可男方的离婚是按着自己的意愿签一份协议,协议是女方和孩子每年给1万元,他随便可以回来住,而且要求三个子女按自己的年龄来给他钱,孩子分别是15岁、16岁、18岁、,给的钱的总数是49万,男方这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0475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0-27 16:3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嘉义律师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已帮助 2318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已帮助 3530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建新律师 
浙江嘉兴
已帮助 336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嘉义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